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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方法律思想史(第3版) ~ 谷春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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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本书较详细的介绍了西方各大家的法律思想。比如亚里士多德的国家制度构想。
(一)国家的目的。亚里士多德多次强调,人们建立国家(城邦)的目的在于利益,在于保证城邦全体人的幸福生活,而这种幸福生活的内容是,每个人都能共有适量的财富、强健的体魄和高尚的道德。财富和健康是外在的良好,是肉体的良好;美德是内在的良好,是灵魂的良好,是极端重要的良好,是理想国家的思想基础。
(二)国家的规模。亚里士多德一直认为,“就国境的大小或土地的面积来说,应当足以使它的居民能够过闲暇生活为度,使一切供应虽然宽裕但仍需节制”①。国家的规模必须是中等规模,不应过大或过小,大到自给自足,过大不能实现宽政;小到公民彼此可以认识,了解彼此性格。他还认为,一个国家(城邦)港口过多、商人杂处,异族习俗不同,往往会污染本邦的礼法。一个理想的国家(城邦)应有良好的地理环境、适当的气候、丰富的资源、适当的人口、优美的民族性格。
(三)国家的职能。亚里士多德认为,一个理想的国家(城邦)其根本职能是满足人们的六种需要,即食物、艺术、军队、财政、宗教管理以及裁判公共利益。同这六种需要相适应,一个理想的国家(城邦)应由六种人和六个等级构成,即农民、工匠和商人、武士、贵族、祭祀、律师和法官。公民是“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”,公民可以分为极富、极贫和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。显然,前两种人不具有公民资格,不是统治者,只有后四种人才具有公民资格,才能成为统治者。
中国环境法学评论(2008年卷) ~ 徐祥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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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发展与深入的途径有两种:一是继承,即对前贤的研究成果进行清理,吸收其精华,作为学术绵延与发展的“薪火”;二是借鉴,即借鉴其他学科所取得的成果,特别是方法论因解释框架、论述格式上的共通性而更应加以重视,必须大胆借鉴,为我所用。而且学界普遍认同,现代法律科学是建立在人们以往所有观点和方法上的,法学的时代特征不但表现在人们获得思想的成果上,还表现在为获得这些成果所使用的方法上。法学研究方法已经成为法学新思想、新观念、新学派的生长点。正如俄国著名生物学家巴甫洛夫所说:“科学是随着研究法获得的成就而前进的。研究法每前进一步,我们就更提高一步,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着种种新鲜事物的、更辽阔的远景。因此,我们头等重要的任务乃是制定研究法。”对于环境法学研究而言,这一特点体现得尤为明显。
荀子二十讲 ~ 梁启超
荀子二十讲 ~ 梁启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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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4.0 星 帮助理解荀子的好书, 2010年5月11日
荀子是春秋战国“百家争鸣”的集大成者,也是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师。其又称荀况、苟卿、孙卿、孙卿子,约生于公元前336年。他的家乡原属卫国,到他出生时已并入赵国版图三十多年了,故称为赵人。
前316年,荀子才二十岁,就已经在燕国从事政治活动了。荀子当时在燕国反对禅让,是子之反对派的代表。
在燕国的游说失败后,荀子行踪有二十多年不清楚。但至前286年,即齐闵王十五年左右时,荀子年已五十,以“秀才”见称于世,在齐国稷下游学。前285年,齐闵王灭宋,夸耀武功,不尚德治,荀子曾进行劝谏,但不获采纳,于是他就离齐赴楚。
齐襄王复国后,重整稷下学宫,“修列大夫之缺”。荀子时年五十七岁,在战乱中离楚而来齐,在稷下学宫中“最为老师”;一直到他最后离开齐国,曾经“三为祭酒”,作为稷下“列大夫”之首。
前264.年左右,苟子曾应聘到秦,建议秦昭王重用儒士,实行“王道”。秦昭王虽然称“善”,但事实上并没有采纳,于是荀子只好离秦而往游他国。
前259至前257年的这一段时间里,苟子曾到赵国,与临武君在赵孝成王前议兵。荀子议兵,尽管以“王兵”折服了“诈兵”,使得赵孝成王和临武君都不得不称“善”,但由于赵王“卒不能用”,所以他只好离赵而另谋出路。